2018年4月向淄博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发布日期:2018-05-08 13:41:12浏览次数: 字体:[ ]

2018年4月向淄博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区县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类别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
120180314-3淄博市桓台县荆家镇吴元村,村东南物华管业加工厂,噪音、喷漆异味污染严重,跟当地反映多次,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桓台县噪声、大气    桓台县荆家镇物华管业加工厂管道内壁加工项目环保手续完善。
          该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距离该项目生产区50m范围内有两户居民,已征求两户居民的意见,都同意该项目的建设。该项目噪声主要为喷砂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设备均设置在密闭的车间内,合理布局,并采取相应的减震减噪措施。经桓台县环境监测站2018年3月监测,其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为进一步减少噪声污染,物华管业自2017年10月起,将厂区布袋除尘设备、光催化氧化设备电机、空压机房、喷砂车间屋顶、壁板进行了岩棉覆盖,进一步减少噪音。
          该项目喷涂过程中采用喷枪喷涂钢管内壁和塑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系无组织排放,该公司增设了VOC处理设施光催化氧化设备,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2018年3月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达标。
          为进一步减少异味,物华管业对车间内喷涂工序及塑化电炉集气罩进行改造,为光氧设备管道内增设引风机,增强吸收功率,进一步减少了异味污染。
属实责令
    改正
    1.责成桓台县进一步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杜绝环境污染。
          2.责成桓台县充分发挥四级网格员作用,强化对企业的巡查监管,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20180322-1淄博市沂源县南鲁山镇南水沟村,仲临路嵩山水库上游2公里有三家洗沙厂,噪音扰民,废水直排周围环境,粉尘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沂源县噪声、水、大气      经查,群众反映的三家洗沙厂分别是赵明东洗沙点、魏广文洗沙点、沂源县南鲁山镇浩青新型建材厂,其中赵明东洗沙点和魏广文洗沙点属于临朐县管辖范围。
          2018年3月20日,经对沂源县南鲁山镇浩青新型建材厂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砂石的冲洗、筛选,冲洗废水经沉淀后排入承包地内,砂石的冲洗、筛选过程中虽然采取了洒水降尘措施,但厂区内散装物料未密闭蓬盖,存在扬尘现象。对此,沂源县责令其:一是立即停止生产,拆除现有生产设备,恢复原貌;二是对厂区散装物料进行密闭蓬盖,杜绝扬尘污染。
          2018年3月23日,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20180322-1号转办件后,沂源县环境监察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后督查,经查,该企业已停产,部分设备已拆除,厂界范围内部分散装物料未密闭蓬盖,露天存放,厂区内存在脏乱差现象。
属实关停
    取缔
      责令该企业一是限期2日内完成所有生产设备的清理拆除工作;二是厂区内散装物料未清理完成前密闭蓬盖并采取有效降尘措施,杜绝扬尘现象发生;三是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厂区脏乱差现象。
          目前,该企业已拆除了所有生产设备,厂区内未清理的散装物料已集中收集后密闭蓬盖。
          下一步,沂源县环保局将会同南鲁山镇政府加大对该企业的环境巡查和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给群众创造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

320180324-6良乡工业园,东一腰线陶瓷厂,生产废水不经处理直排地下,污染地下水源。张店区      东一腰线陶瓷厂实为淄博东一陶瓷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腰线及玻璃马赛克;该单位陶瓷原料、釉料加工项目于2017年11月环保部门审批,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其水刀切割工序用水,建有地下水泥循环池,循环使用不外排。不属实


420180327-13大张庄镇池板村,兴源木业加工厂,噪音扰民。沂源县噪声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的企业系沂源县大张庄镇兴源木业有限公司。2018年2月年产1000吨木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环保部门进行了审批,但该项目未验收。
          2018年3月29日,经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正在配套建设环境治理设施,尚未生产,目前该企业产生噪声的环节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该企业储备原材料(木材)过程中装卸木材产生短时间噪声;二是环境治理设施配套建设过程中产生间歇性噪声。该企业仅白天生产。经对该企业昼间厂界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其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属实责令
    改正
      为进一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沂源县责令该企业一是立即停止木材的收购;二是配套建设环境治理设施在密闭的空间中进行安装、加工,杜绝噪声扰民现象发生;三是建设项目需要配套的环境治理设施未建设完成前不得擅自投入生产。 
520180328-4经济开发区泰山路1号北京振利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排异味气体,污染大气环境。张店区大气      山东振利保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高效防火保温产品体系生产基地项目。2017年7月经环保部门审批,2018年2月通过竣工验收。经现场勘查,该企业高效防火保温产品体系生产基地项目处于生产状态,切割、投料、搅拌、包网等主要废气产生环节安装有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包装工序设有光氧VOCs治理设施,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经对周边环境巡查未闻到明显异味。不属实


620180328-7金山工业园,山东齐翔化工厂,外排刺激性异味气体,污染周围环境
   
临淄区大气      经查,反映的化工厂系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山镇工业园内共包括四套生产装置,分别为:15万吨/年丁二烯装置、7万吨/年顺丁橡胶装置、污水处理装置、45万吨低碳烷烃脱氢装置、顺酐装置。
          1.15万吨/年丁二烯装置、7万吨/年顺丁橡胶装置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经锅炉焚烧处理后排放。
          2.污水处理装置的污水池进行了密闭并将废气引入锅炉焚烧处理。
          3.45万吨低碳烷烃脱氢装置配套三台加热炉,燃料为天然气,对应三个气体排放口,每个排放口设有烟气在线检测设施。
        4.顺酐装置尾气由配套的蓄热氧化炉进行焚烧处理,焚烧后的烟气经碱洗处理后排放。
          2018年3月30日经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有组织排气口及厂界无组织排放进行检测,其非甲烷总烃、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
          根据现场调查,该公司各装置均配套了废气治理设施,开展了装置泄露与检测修复活动,并对主要污染物进行了定期检测。经过以上措施虽然实现项目废气达标排放并大大减少了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但项目日常运行过程中如遇紧急开停车、项目废气设施故障等意外情况下仍然会散发气味。
属实责令
    改正
    1.责令临淄环保分局和金山镇加强对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
          2.责令企业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定期对各项环保设施进行检修,规范操作规程,确保各项环保设施高效稳定达标运行。
        3.责令企业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紧急开停车、废气设施故障等意外情况的应急方案,减少气味排放。

720180328-11柳泉璞苑17号楼,郭记老博山火烧铺,夜间操作,噪音污染严重。张店区噪声    1.郭记老博山火烧铺位于淄博市张店区柳泉璞苑17号楼一楼。
        2.该火烧铺凌晨操作和面机声音过大,导致噪音扰民。
属实关停
    取缔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已对该火烧铺关停取缔。
        2.责成张店加强巡查,杜绝此类噪音扰民现象发生。

820180329-10岭子镇巩家邬村,村北有一家石料加工厂,粉尘、噪音污染严重。淄川区粉尘、噪声      经查,巩家坞村北是岭子镇耐火材料示范园区,园区内所有企业环保手续、环保设施齐全,并无投诉人反映的石料厂。不属实


920180401-5东坪聚峰村,村委委员会西侧300米有一家泡沫加工厂,夜间生产外排异味气体,污染周围环境。淄川区大气      反映的企业为“淄河学柱泡沫制品厂”,成立于2004年,环保手续齐全,主要产品为泡沫板,原料为可发性共聚树脂。生产时使用瓶装液化气为燃料,生产车间密闭,产生的废气经光氧催化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明显异味,2017年10月经检测,各项排放指标均达标排放。属实责令
    改正
      责令该企业4月底前对异味问题重新进行检测,现已监测完毕,其非甲烷总烃达标排放。同时,责成淄川区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严格按环评要求生产,一经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1020180402-4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一化北路7号山东建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外排异味气体。临淄区大气      经查,山东建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有21万吨/年丁辛醇装置,以丙烯、一氧化碳和氢气为原料,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造气炉吹风气、PSA-CO2工序解吸气、丁辛醇尾气回收废气、丁醛精馏工序废气、产品储罐及装卸车废气、三废炉焚烧废气、污水处理设施废气、造气污水废气、氨水储罐及装卸车废气等废气。其中造气炉吹风气、PSA-CO2工序解吸气、丁辛醇尾气回收废气、丁醛精馏工序废气、产品储罐及装卸车废气集中收集后进入三废焚烧炉焚烧处理;三废炉焚烧废气采用氧化镁法脱硫+静电除尘+低氮燃烧+SNCR设施处理并配套烟气在线监测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废气采用低温等离子设施进行处理;造气污水废气采用造气污水池封闭引风后进入水喷淋+光氧催化处理装置处理;氨水储罐呼吸废气及装卸车废气采用水喷淋设施进行处理。
        经现场调查,该公司虽然配套了废气治理设施,定期开展了装置泄露与检测修复活动,但仍存在造气污水输送明沟异味、造气污水循环利用过程中异味和丁辛醇装置运行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现象。
属实责令
    改正
    1.责令该公司加快造气污水输送沟封闭改造进度,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2.责令该公司减少造气污水循环利用量,并加强对造气污水输送、回用等工序管理,确保造气污水池保持全封闭状态,配套废气设施稳定高效运行。同时加强对装置的日常维护,严格环保管理制度,杜绝跑冒滴漏。
          3.责成临淄区加强对该公司环境监管,采取随机抽查、定期检查、委托检测的模式,督导其严格落实环保责任。

1120180406-3南鲁山镇三岔村,有一家洗沙厂,噪音、粉尘污染严重。沂源县粉尘、噪声
   
      群众反映的洗沙场为沂源县南鲁山镇浩青新型建材厂,位于南鲁山镇三岔村,沂源县环境保护局会同南鲁山镇政府已于2018年3月20日对该处洗沙点实施了关停,对生产设备进行了拆除,厂区内所有散装物料已全部清理完成。与该洗沙场相邻的临朐县赵明东洗沙点、魏广文洗沙点正常生产。不属实


1220180408-6沣水镇高炳西村,博兴县市政局将生活垃圾掩埋至村东300米田地内,污染土壤环境。
   
张店区土壤    张店区冯官路南端西侧(沣水镇高东村地界),有生活垃圾倾倒于路边空地。属实责令
    改正
      责成沣水镇政府于4月15日前将该处生活垃圾清运,现已清运完毕。同时加大巡查力度,防止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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