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淄博市大学生产业化项目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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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科技局、财政局,高新区科技局、财政局,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促进局、财政局,文昌湖区经发局、财政局: 为做好淄博市大学生产业化项目申报工作,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零成本创业”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淄政办发〔2016〕12号)和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淄政办发[2016]12号文件鼓励“零成本创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要求,现组织申报2018年淄博市大学生产业化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的重点领域和方向 围绕淄博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支持新材料、生物及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资助对象为:大学生的产业化项目,创办的企业由大学生担任法人代表,且在我市产业化。其中大学生主要包括普通高校在校生(实施普通高等教育的教育机构有:全日制大学、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2013年1月1日后毕业)以及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留学归国的青年留学人员; 2、原则上是入驻我市各类创业创新载体(平台); 3、企业工商注册时间在2016年9月19日以后; 4、符合支持的重点领域和方向,有明显创新性,对规模化量产项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支持; 5、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方向,遵守国家土地、环保、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无知识产权纠纷。 6、2017年度已立项支持的企业本年度不能申报。 (二)申报材料: 1、《淄博市大学生产业化项目资金奖励申请表》(见附件1); 2、附件材料:详见《淄博市大学生产业化项目资金奖励申请表》后附件清单; 3、其他材料。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登录“齐创联盟”网站(www.5117chy.com)“项目申报”栏目按照要求填写《淄博市大学生产业化项目资金奖励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附件材料要求原件扫描),检查无误后提交申报材料。同时将《大学生产业化项目资金奖励申请表》连同所有附件(复印件即可)简装成册报送到各区县科技局(一式两份)。系统开放时间为6月4日至6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推荐。区县科技、财政部门对辖区内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对申报内容、指标、数据填报不实的项目审核不予通过。审核通过后推荐到市科技局。 (三)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市双创办组织专家对通过审核推荐的项目进行论证评审。 (四)立项公示。依据专家评审情况,提出本年度大学生产业化项目资金奖励立项建议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五)下达计划。确定支持项目名单及资金分配方案,按规定程序完成立项文件的签发,财政部门按程序拨付扶持资金。 四、有关要求 (一)申请资助的大学生创业者要诚实守信,所提供的各项申报信息必须真实可靠。有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追回已拨付的扶持资金,列入失信者名单,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各区县科技部门、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合作,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引导创业大学生积极申报,联合做好项目核实推荐工作。审核通过的项目填写《大学生产业化项目汇总表》后发送到zbkjzx@163.com。 (三)联系方式:淄博市科技情报研究所 吴振锋 3174670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潘南西路18号甲1 508室 附件1:淄博市大学生产业化项目资金奖励申请表.doc 淄博市科技局 淄博市财政局 2018年4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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